(2007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汉语国际教育”是指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MTCSOL。
三、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四、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五、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
六、入学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或联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七、教学以培养学生的汉语教学技能为主,同时注重培养外语能力和文化传播技能。
八、培养方法采用课堂教学与国内外教学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九、学位论文与汉语国际教育或推广紧密结合。论文类型可是理论研究、调查分析报告、个案研究、毕业设计等多种形式。
十、课程考试与教学实习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