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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4-05-29 14:36     作者:中国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о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占用学校推荐免试生指标。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我院接收的在京高校推荐免试生需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4、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е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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