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宣讲会
时间:6月18日晚6:30
地点:西楼705室
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详见);报考地方计划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学本科结业人员,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八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须加试生理、病理两门业务课,现场报名后须将大专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地方省、市成人在职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七)其他需要注意的报考事项和条件
1、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生者,除须符合以上六点报考条件外,仅限于报考医学和理学两个学科门类的应届本科生,且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专接本以及规定学制о内未完成学业人员),入学时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岁(截至到2014年9月1日),其中学制超过4年的年龄顺延,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理学门类地方入伍硕士生者必须为“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军队在职干部、国防生和军校应届本科生报考,除满足以上六点报考条件外,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最迟在录取前拿到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40岁。
考试科目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我校教育学、医学门类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初试科目为3门,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综合。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综合可选用全国统考试题,也可选考学校自命题。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学校自命题。其他学科门类考试科目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工学门类(含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的业务课一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生物医学工程专业采用统考试题数学一,应用化学专业采用统考试题数学二。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七类非统考综合课的组成请参见我校招生网。英语口语о、听力考试、专业课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在复试阶段进行。
几点说明
(一)国家教育部在2013年基础上,继续下达给我校面向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计划,其中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均为“105”开头。学生不参军入伍,毕业时发放派遣证,并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就近选择报名考试点,我校非报名考试点。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和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要轻易更改,以便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三)按照国家教育部、军队、重庆市招办的有关通知要求,鉴于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均签订有《考生诚信承诺书》,愿意承担提交虚假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拟在我校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时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为进一步吸引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综合能力强、科研潜力大、具有创造才能的优秀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改善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重点地方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五)地方考生作计划内录取的,在入学三个月经复查合格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学习期间即享受军队干部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在全军统一分配。
(六)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教育部和总部下达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总部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均含有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计划。
(七)教育部计划的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地方生入学后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200元,成绩优秀者还可申请奖学金,导师全额资助学位课题研究经费;学籍、学历在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毕业后发放派遣证。录取为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病理生理学、高原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军事预防医学、劳动卫生学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军事作业医学、热带医学)、外科学(烧伤、野战外)、药学等基础、军事医学学科专业的学生免收学费。
(八)我校教育部计划(地方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研究生毕业时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重庆市住院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实现“四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