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收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
2013年我校招收香港、澳门、台湾考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类别包括: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导师既可招收博士研究生,也可招收硕士研究生,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考试科目按同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硕士研究生导师只可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三人。我校有各科目考试大纲备索;2013年设立“台湾籍在校研究生奖学金”,以奖励为海峡两岸中医药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台湾研究生。
一、学制与类别
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在职)博士/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可适当延长四至五年,学费按三年缴纳。
二、报考条件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具有永久身份证,台湾居民还须持有台胞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о(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临床类各专业研究生的考生,要求具备医学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报考时提供医学类学历证书或医学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12月20日(具体日期以教育部、各报考点通知为准)
(二)港澳台考生报考点设在: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伍荣基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以上报考点负责报名、初试的组织安排工作,准考证统一由报名点发放;有关初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与考点联系。
广州中医药大学获准为广东省报考点的唯一指定考场。
四、考试:根据教育部规定,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段,初试由报考点组织、复试由招生学校组织
(一)初试
1、博士生考试科目——三门
(1)外语(英语或日语)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课
博士生初试三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硕士生考试科目——三门
(1)外语(英语或日语)(100分)
(2)综合科目:(150分)
中医综合: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
西医综合:含生理学、内科学(不含神经与精神病学、传染病学);
中药综合: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
护理综合: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
药学综合:含药理学、药物化学;
管理学综合:含公共管理学、管理学。
(3)专业基础课(150分)
硕士生初试三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外语满分100分,综合科目、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入学考试报考外语语种为录取后选修修改外语语种。
(二)复试
博士生复试以导师组面试为主;硕士生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导师组面试两部分。
考生在初试考点参加完初试后,次日来我校参加复试。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认真阅读随准考证寄出的《复试安排表》,与报考导师联系落实,由导师组织专业小笔试与面试。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概不录取。
五、体格检查
报考时,根据报名材料的要求,考生必须提供体格检查表;所有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我校保健科进行体格复检,未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意见、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七、在学期间学费:按全日制、兼读制的不同标准执行(按人民币)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硕士8000元/学年,博士20000元/学年,
自费兼读制研究生:硕士20000元/学年,博士30000元/学年。
八、住宿
凡被录取的自费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住宿由我校港澳台学生办о公室统筹解决,住宿费自理。
九、广州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收外国留学研究生
其招生简章及考试科目另行制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姓名按此专业目录执行。报名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13年6月均可报名。
十、报考补充说明
已在内地学习的港、澳、台应届硕士生/本科生或在内地(祖国大陆)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者,可根据上述办法报考,也可按内地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办法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10—11月报名,次年1月考试)、博士生入学考试(12月报名,次年3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