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
一等奖学金 | 20% | 8000 |
二等奖学金 | 40% | 5000 |
三等奖学金 | 40% | 3000 |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 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直博生申请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中南民族大 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收及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六)申请者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关科研 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七)符合各招生学院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提出的关 于学术研究能力和外国语能力等其他具体要求。
二、接收学科专业
(一)硕士研究生。2025 年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硕士 研究生,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 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
(二)直博生。招生专业详见“推免服务系统 ”。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
(一)填报志愿
9 月 28 日,“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申请者登陆“推免服务 系统 ”完成注册并填报志愿。
(二)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于 9 月 29 日 9:00 后在“推免服务系 统 ”中向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具体通知时间由招生 学院确定。申请者收到通知后须于 4 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 ”中内 给予回复。
(三)复试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0 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内容、复 试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组织,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安排。已 经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申请者应当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未经复试或 复试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申请者在各学院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者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者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 其他材料。
7.思想政治情况鉴定表 1 份(附件2)。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查申 请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8.直博生申请者须另提交直博生申请表(附件3)、两名所报考 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 见(附件4)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附件5)等。
9.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 纸大小(成绩单可 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递交或邮寄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
(四)发送通知
我校将在复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申请者发送“待 录取 ”通知。申请者收到通知后须于 4 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 ”中 内给予回复。
志愿提交 48 小时后仍未接到复试通知、复试未通过,或拒绝待 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公示
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拟接收的推 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申请者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 研招办将协同校纪委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 理。
四、资助与奖励政策
我校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并加大了 “三助”岗位津贴力度。
(一)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
一等奖学金 | 20% | 8000 |
二等奖学金 | 40% | 5000 |
三等奖学金 | 40% | 3000 |
(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
(三)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
(四)其他专项奖学金。学校另设有科研创新基金、吴泽霖奖学 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名称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
科研创新基金 | 3000-20000 |
吴泽霖奖学金 | 2000-4000 |
特别说明:最终以国家和我校实际奖助政策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 50%。
(二)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统考硕士研 究生的复试。
(三)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在 2025 年 9 月新生开学 报到期间进行。
(四)申请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 现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 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 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 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 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不得 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六)投诉、申诉
我校研招办负责推免生接收阶段的投诉或申诉,重大问题由学校 纪委、监察处受理。
投诉、申诉电话:研究生院 电话见官网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4 年 9 月 23 日
原标题: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文章来源:https://www.scuec.edu.cn/yjsy/info/1050/31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