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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文法学院

时间:2024-09-30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要求,文法学院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文法学院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 生。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具体参照《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 本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为: 法学(030100) 、公共管理学 (120400)、法律(非法学)(031501)、法律(法学)(035102)。

2 .申请法律(非法学)(031501)专业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 专业;申请法律(法学)(031502)专业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我校及我院的所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 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 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仅在我校 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无效。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 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为推免生网上报考录取的正式系统。获得推免资格 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我校志愿,接受并 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才能正式获得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研招 网相关公告。未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人无法被录取。

预报名:即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12:00 前,申请人登录“北京化工大 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推免生预报名”,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自动 生成报名号),进入“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申 请两个报名号,每个报名号只可填报一个志愿。

2. 正式报名:请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正式开通后,在规定时间内对本院相关专业 提出正式申请。

(二)复试

1. 学院收到推免报名申请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批、择优向符合条 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2.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并上传至“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1)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模 板见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报附件下载);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注册页面);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6)其它证明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请务必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复试时间:


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法学 2024年9月25 日9:00 文理楼114 2024年9月25 日8:20 文理楼113
法律(法学) 2024年9月25 日9:30 文理楼112 2024年9月25 日8:20 文理楼113
法律(非法学) 2024年9月25 日9:30 文理楼112 2024年9月25 日8:20 文理楼113
公共管理学 2024年9月26 日9:00 文理楼114/112 2024年9月26 日8:20 文理楼113


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预推免报名系统、邮件、企业微信、公告或电话另 行通知,请保持手机及网络畅通。

4.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为 20 分钟。

5. 考核内容: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 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实事求是,注重对学生政 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应加强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知识背景、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及综合应用能力 等。

复试面试分数为 10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满 60 分),不予录取。 最终根据复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凡通过复试、被学院拟接收的申请人,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 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7.学院及时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后续通知。

四、录取

1.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通过复试、被学院拟接收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 统 ”上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 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 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 学院拟录取推免生的名单将在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网站公示。最终拟 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示结果为准。

3. 我校拟于 2025 年 5-6 月对拟录取推免生开展政审、调档、发放录取通知 书等工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4. 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入学前受到处分 的,录取资格无效。

五、奖助政策

(一)根据推免生成绩,设置 10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额度的奖学金,入学 后一次性发放。

(二)入学当年享受我校学业奖学金。

(三)为贫困推免生优先提供三助、勤工俭学机会。

(四)择优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海外暑期学 校等国际交流机会。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六)入学前可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

六、违规处理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 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无论 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 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其他

1. 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如有内容与学校和 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学院将按照学校和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文法学院 2025 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

3 .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文法学院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 29 号北京化工大学文理楼 425 邮箱:见官网

联系电话:见官网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2024 年 9 月 21 日

原标题: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s://graduate.buc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d9/36/4a23f3944a6fb08341441f51a08e/1e810403-514f-40d9-8ee9-21be38f96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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