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当前位置:考研资源网 > 考研调剂  > 推免生招生

四川大学2025年推免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水利水电学院

时间:2024-09-23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为做好推免生的招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将水利水电学院、山区河流保护与治理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来自高水平学科、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相关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直博生)。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基本原则

学院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原则,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

2.申请方式:

(1)预推免报名: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请登录四川大学预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scu.edu.cn/xly/login ,进行预报名(如已参加学院2024年夏令营,不用重新注册,使用夏令营账号密码登录),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22日20:00。

(2)预计9月28日开始(此为预计时间,具体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含本硕博连读)的学生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复试

学院获悉预报名申请信息后,经专家组资格预审,对合格者及时通知复试时间。

4.考生需上传以下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本科成绩单(需盖章)、推免排名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申请直接攻博(含本硕博连读)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5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

直接攻博申请表须在2024年9月26日前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306室,电话:见官网,胡老师。

5. 录取

凡通过复试且被我院接收的申请人,我院将尽快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均可享受二等及以上奖助金。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6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见官网

Email:见官网

六、举报受理渠道

水利水电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见官网

Email:见官网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5.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拟录取后需提供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邮寄地址同上述邮寄材料接收地址。截止时间10月20日前。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山区河流保护与治理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四川大学2025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doc

原标题: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文章来源:https://cwrh.scu.edu.cn/index/listshow-92-92-3351-1.html

在线报名

上传格式要求:doc、docx、rar、zip、xls、xlsx(5MB)

确认报名
地区分站北京 河北 天津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