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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人文学院

时间:2024-09-20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人文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见官网

二、推荐名额

推免指标待学校下达后,学院结合各专业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大学本科阶段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截至申请当年7月31日)。前三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40%。

(七)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八)申请人必须有1名本校本专业的教授(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推荐。

四、工作阶段及内容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7日——9月10日)

推免生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对推免生工作的意义、政策、规定进行专项学习。采取开年级大会、专业会等多种方式向应届本科生宣传推免生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内容。积极组织、动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推免生资格遴选。

(二)推荐阶段(9月11日——9月15日)

1、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号)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于9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第一时间向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提交教授推荐信、相应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认真阅读并填写提交《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6),于9月15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交至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本科在读期间如有科研创新成果、论文、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者请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特殊专长审核认定表》(附件5)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和资格申请表一起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占综合考核成绩的90%,综合评议加分占综合考核成绩的10%,换算为百分制后计入总成绩。

5、综合评议加分标准如下:

(1)学术论文: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为20分。学术论文须与学业相关,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期刊等级认定按照学校科研处相关文件执行。(审核单位:科研处)

(2)专利: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为15分。专利须与学业相关,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审核单位:科研处)

(3)学科竞赛:学生本科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团队成员须排名前三)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包括国家级A类特等奖、一等奖,国家级B类特等奖、一等奖),可加25分;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包括国家级A类二等奖,国家级B类二等奖,国家级C类特等奖、一等奖),可加20分;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包括国家级A类三等奖,国家级B类三等奖,国家级C类二等奖),可加1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包括省级A类特等奖、一等奖,省级B类特等奖、一等奖),可加10分;获得省级二等奖(包括国家级C类三等奖,省级A类二等奖,省级B类二等奖,省级C类特等奖、一等奖),可加5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奖项等级认定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处相关文件执行。(审核单位:实验室管理处)

(4)志愿服务:学生本科阶段参与志愿服务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为10分。(审核单位:团委、学生工作部)

(5)国际组织实习:学生本科阶段参加知名权威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原则上应不少于30天。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为10分。(审核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6)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本科阶段应征参军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可予以认定,本类加分为10分。(审核单位:武装部)

(7)学院自定成果:①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及以上立项加2分;②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加3分;③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或担任学生党支部支委的,工作有成效、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满一年可加5分;④担任学校各部门或学院学生助理的,工作有成效、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满一年加1分,逐年加分、最高加3分。(审核单位:学院学工办)

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某一类有多项加分,或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计一项最高分;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学生入学之日至学院规定的推免申请材料提交之日;各项成果均以学术期刊、证书、证明或相关材料原件为准,否则不予加分。

6、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审核确定学院推免生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

7、学院于9月16日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五、接收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对推免生工作的宣传、管理、和实施。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把握推荐的条件、标准、方法和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而确保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开展。

七、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如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二)申请人需对所要求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号)和《西安石油大学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推免工作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人文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rwxy.xsyu.edu.cn/info/1012/30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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