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及《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精神,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社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按工作要求成立11人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5届毕业生的推免申请资格审核、综合评价、遴选等工作。
见官网
二、推荐名额
普通计划指标30人【档案学3人,劳动与社会保障5人,历史学(师范)10人,旅游管理3人,社会学5人,信息资源管理4人】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节点
1.动员和公告:2024年9月3日起,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学院着手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于9月5日17:00前报送学校教务处,于9月9日前在学院网站发布经教务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定稿后的《推免实施细则》,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至教务处。
2.学生申请:
9月6日(周五)10:00至10日(周二)10:00,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系统开放申请期间,学生可随时登录修改申请信息、证明材料等,修改后须重新提交申请,请务必确认“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的,为无效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或修改已提交的申请信息。此次申请的学生应在推免申请系统中选择“普通计划”类型;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3.审核学生申请资格:9月11日16:00前,教务老师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学生可于9月12日起在推免系统内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4.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请申请学生准备好个人发展素质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提交至学院。相关材料请于9月10日16:00前,提交至贾扬娣老师处。相关材料需确保真实无误,弄虚作假者取消推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取消今后评奖评优资格。
5.审核学生申请材料:9月11日,根据推免条件,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6.学院初选与综合评价:9月12日—17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依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与发展素质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全院各专业未进入初步推荐名单的申请者中,确定1-2名学生,列入候补名单。9月18日(周三)10:00前,教务老师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学生、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完成电子和纸质文本报送工作。学院初选名单自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
7.学校审核和名单报送:9月24日前,学校完成推免初选名单的审定,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信息。
8.后续工作提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四、推免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 推免对象
1.2020级五年制专业、2021级四年制专业,且预计能于2025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曾因休学而延长学年,将于2025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特别提醒:第2类学生应由本人按照学校《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向学院(部)教务办公室提出拟参加此次推免的申请,经学院查实学籍异动记录等信息,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院于9月6日(周五)上午10:00前将相应名单报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件发送至yhwu@suda.edu.cn),再由学生本人登录推免申请系统完成申请。
(二) 基本条件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3.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五、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1.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完成义务兵役(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具体遴选指标及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参见附件。
2.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不得降低推免选拔标准。每个项目的具体打分标准参见附件。学生申报时须提供证明材料,由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3.GPA以学校教务系统中的数值为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专业综合评价成绩完全相等的同学,以GPA高者排名在前;同一专业综合评价成绩完全相等、同时GPA也完全相同的,将精确计算该生的GPA至小数点后三位,以高者排名在前。若采取上述办法仍不能区分前后,将精确计算该生大类基础课程的GPA至小数点后三位,数值高者排名在前;仍相同者,再精确计算该生专业必修课程的GPA至小数点后三位,数值高者排名在前;若仍相同者,将以百分制的大类基础课程及专业必修课程的平均分高低为依据进行排名。
六、建立健全学院推免工作回避和报备制度
按照《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三条规定,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各单位回避情况须报学校备案,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工作人员回避情况或报备情况请于9月10日12:00前主动以书面形式上报赵立树老师,申请推免学生报备情况请于9月10日12:00前主动以书面形式上报贾扬娣老师。
七、推免生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推免生名单。
八、申诉机制
《实施细则》将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贯彻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果有任何异议,可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申诉和反馈。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邮箱:见官网。学生若对学院意见不服的,可继续向学校教务处实名申诉,联系电话、邮箱:见官网。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名,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工作安排若有变化,以上级部门的最新工作通知为准。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1:综合评价成绩指标说明
附件2:科研项目加分规则(18分)
附件4:学科竞赛(18分)
附件5:非学科竞赛(12分)
原标题: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毕业生 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s://shxy.suda.edu.cn/22/49/c15315a59860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