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西华师大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学院的推免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见官网
(二)学院成立“西华师大法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会同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见官网
(三)学院纪委书记李庆子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在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量化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倾向等的考核,全面衡量知识、能力和素养,择优选拔。
三、推免生的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各条件者具有推免资格。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学生、乡村振兴计划学生)。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违纪记录指按照《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的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本专业前40%,且在校期间补考或重修记录不超过1门。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外语基础好,本科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或非通用语种考试成绩合格。
(六)具备该条第(一)(二)(四)(五)款条件,在校期间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本专业前70%,且补考或重修记录不超过2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召开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会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参与推免生遴选:
1.本科阶段在学校认定的A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中规定的竞赛项目,或学校认定的重要学科竞赛项目(如“东芝杯”),获得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团体项目需排名前三的主力队员);
3.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性竞赛,或参加行业认可度高、参赛范围广且由学校认定为国家级的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金、银、铜牌)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如:金钟奖、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大运会、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总评成绩计算体系。
四、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及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和规定,统筹考虑,确定和分配推免生的推荐指标。
法学院法学专业推免名额为13名。
五、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总评成绩=学业成绩+附加分(≤5分)
(一)学业成绩是指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分。
(二)附加分的计算办法及加分原则
1.对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等)以及获得省级以上其他荣誉称号的学生,依据《西华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附加分加分项目一览表》之规定给予加分。
2.附加分的加分原则
(1)所有加分成果应为申请推免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以西华师范大学(或“西华师大”)为第一作者单位取得。
(2)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3)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学院认真核查加分项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备查,并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三)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有科研成果(核心期刊论文)的,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要对学生答辩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总评成绩计算体系。
对达到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依据以上标准计算总成绩后进行排序。总评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学业成绩、专业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六、工作程序
(一)学院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法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符合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学院完成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学生成绩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会同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有科研成果(核心期刊论文)的,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要对学生答辩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总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拟推免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七、学院在推免过程中,凡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大事项,均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八、推免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九、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若本细则与《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相冲突,以学校《实施办法》为准。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8日
原标题: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s://law.cwnu.edu.cn/info/1121/581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