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将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2.学院成立院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成 员:包括学院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承担本学年该年级教学任务的3名教师代表等7人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
(2)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成 员: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具体指标见推荐方法。
4.推免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学生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若报名参加推免生为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要实施回避制度,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参加的要主动报备,学生本人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5.学院初选按分配名额120%进行差额选拔并报教务处(见附件2)。
6.推免生名额按照各学院2025届毕业生所在专业个数,学院博士点、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学校“南仁东班”等进行分配。其中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30个名额为专门针对卓越中学教师的教育硕士推荐名额,不得挪用为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
三、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所修全部课程算术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20%,专业对口且专业课程及通识必修类课程无补考重修科目。
4.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课程成绩须全部达到80分及以上。
5.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荣誉表彰的,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推荐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方法
各学院根据专业划分的名额只能本专业使用不能在院内作调整,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不得挪用,其他名额自主确定。各专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量化指标进行排序,择优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除外)。具体各项量化指标和标准如下:
1.学习成绩:以前三年成绩的算术平均分为基础分,成绩由学院通过教务系统作网上确认。
2.学术、科研获奖加分:包括参加大学生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大学生学科类竞赛,个人参加国家级竞赛获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参加省级比赛获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集体奖分值减半。
(2)创新创业项目,主持课题项目获批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3分,省级(一般项目)2分,参与项目成员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1分,省级(一般项目)0.5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性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且文章须能在CNKI检索,1篇计1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在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计3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3.外国语水平加分: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计2分,日语专业通过日语水平能力二级考试计2分,其他语种参照达到相应水平能力考试计2分)。
4.荣誉表彰加分:获全国表彰计3分;获省级表彰计2分;集体表彰(2人以上)分值减半,可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5.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计3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8分。
严格审核认定有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具体措施:各学院若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需要制定出相应的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标准和办法,并且向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事先报备并公示。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注意事项:加强对推免生加分项目,特别是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院应由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意见存在分歧,由学校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最终裁定。
五、推荐程序
1.各学院根据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务处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学习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等初审工作,并汇总申请人专业成绩、测评成绩,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限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公示。
3.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以下材料: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②学生前三年成绩单(由学院在教务系统确认),③大学英语四、六级(或专业四级证书)证书影印件,④学生获得专业性、综合性项目奖励证书影印件,⑤《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推免生初选人员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本),教务处汇总并审查上述相关材料。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
4.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推荐原则完成推荐名额的遴选工作,若未按原则进行将取消该院当年所有推荐名额,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其中按专业划分的名额只能作为本专业名额,若无符合遴选条件的,名额空缺收回统筹。
5.因达不到推荐条件的名额,由学校统一统筹,从差额推荐名单中择优推荐。择优标准首先按照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成果、大学外语成绩等情况从高到低推荐,其次,适当优先考虑专业人数排前10%的专业,但不超过统筹差额总数的40%。
6.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7.推免生推荐、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告知)进行,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务必按规定时间登录填报。
联系部门: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见官网
特此通知
附件:
1.推免攻读研究生推荐加分标准详细说明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原标题: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wc.gznu.edu.cn/info/1887/876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