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经济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经济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二、申报条件:需符合细则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2025年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经济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评审成绩登记表》(附件3)和《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于9月3日-9月4日中午11:00前提交到9教339办公室冯老师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证明材料如下:
(一)普通推免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它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另须提交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信。
四、工作日程:
1、9月4日中午11:00前学生将《2024年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经济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评审成绩登记表》和《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学院教科办(9教339办公室)审核,联系人:冯老师,电话:见官网。申请科研积分的成果请发送一份电子版佐证材料到邮箱:见官网。
2、9月5-6日组织评审,确定本学院拟推免名单。
3、9月7-11日在经济学院官网主页公示拟推免名单。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学生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由其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
4、9月12日上午10:00前学院将推免生《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汇总表》整理排序后报送至教务处审核汇总。
其它详见细则。
经济学院
2024.8.28
附件1-11.zip
原标题:经济学院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economics.hdu.edu.cn/2024/0826/c2460a26872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