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以选拔质量为核心,对学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对学生一贯表现、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加大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确保推免生质量。
二、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见官网
采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负责制定本院系推免生工作细则、审核本院系被推荐者的资格和条件,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切实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院系学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4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日常行为考核等级均在“良”以上。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即教务系统成绩单显示数据)排名处于专业前 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读的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生(注:此处仅指运动员班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生)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时,除须满足上述1-4条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运动训练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90分(百分制);
(2)积极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且至少有两年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五名或江苏省大学生体育比赛前二名的记录(须为主力队员,且球队中主力队员人数不得超过比赛报名人数的70%)。
5.申报教育部各类“补偿计划”(相关师范院校、国防科工院所等)的学生,须满足上述第1-4条要求,学院将择优推荐。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参见校团委发布的相关文件。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针对纳入推免课程的学分绩计算,只计算首次考试成绩(非补考或重修成绩),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见附件1,部分替代课程见下表。
课程性质 | 课程类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准入/准出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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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准入) | 通修课 | 数学 | “00010011A+ 00010011B” 或 “11000010A、 11000010B” | “微积分I(第一层次)+微积分II(第一层次)”或“数学分析(一)+数学分析(二)” | 准入 | 5+5+4 (5+5+8) |
必修(准入) | 00010011C或 11000020A+11000020B | 线性代数(第一层次)或“高等代数(一)+高等代数(二)” | 准入 |
必修(准入) | 英语 | 00020031A/B或00020032A/B或00020033A/B | 英语视听 | 准入 | 4 |
必修(准入) | 00020021A/B或00020022A/B或00020023A/B | 英语读写 | 准入 | 4 |
必修(准入) | 计算机(三选一) | 00030092 | C程序设计(第二层次) | 通修 | 3 |
必修(准入) | '00030102 | Python程序设计(第二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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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准入) | '00030171 | Fortran程序设计(第二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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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准入) | 物理 | 24020010A | 大学物理(上)或普通物理或“力学+热学” | 通修 | 4 |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详见附件1.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无
(四)经院系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加分刊物级别及其对应加分值)
可加分的学术刊物参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SCI(E)论文期刊分区列表”所列天文、物理、以及空间科学方向的学术刊物,以及国内天文学术期刊,Research in Astronomy and Astrophysics (RAA),天文学报,天文学进展,等等。
具体加分值参考学校《学分绩加分方法》有关规定:
Ø 申报成果获得日期须为2023年8月31日前。论文见刊或有录用通知即可计入,录用通知收到日期须为2023年8月31日前。
Ø 学院须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杜绝抄袭、造假、冒名、挂名等问题发生。
Ø 学院须根据教育部规定对相关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和公开答辩。
Ø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一篇加0.05,两篇及以上者加0.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流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可酌情追加学分绩,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0.2。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推免课程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
五、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分为_2_个方向进行排序,分别为:天文学(含天文学基础学科拔尖计划)、空间科学与技术专业,
排序规则为: 每个方向分别按照推免综合学分绩排名
六、本院系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学生自愿申报,对本院系所有符合推免申报条件的学生按推免综合学分绩依次排序,并在院系内公示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的相关信息。
七、院系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见官网
办公时间及地点: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楼207-2,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院 系: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公 章)
日 期: 2023年8月30日
原标题:2023年度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s://astronomy.nju.edu.cn/twdt/tzgg/20230830/i250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