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欢迎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条件及各学院(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自定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用户,签订个人承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我校2022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时间暂定为9月1日9时至9月15日24时。
2.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PDF扫描件(通过系统打印,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及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
(2)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PDF扫描件2封(通过系统打印后2位副教授(含)以上老师分别签字扫描);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JPG电子照片(大小200K以内);
(4)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PDF扫描件(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个人陈述PDF电子版,系统打印签字后扫描;
(6)外语水平证明PDF扫描件,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等;
(7)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PDF扫描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24时,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选拔考核程序
有关学院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组织差额复试。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填报我校,并确认我校复试及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填报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的后续通知。
四、其他事项
1.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的各专业和商学院体育经营管理专业本次可接收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法学院已主要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本次仍有部分专业接受少量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接收专业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布为准,请仔细阅读相关学院的夏令营公告,慎重决定报考志愿。
法学院可招收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接收专业详见下表。申请“直博生”者在招生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勾选“申请直接攻博”。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法学院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030105 | 民商法学 | |
030107 | 经济法学 | |
0301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
030109 | 国际法 |
3.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商学院(除体育经营管理专业外)、首席经济学家中心、统计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和会计学院等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5.我校将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