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含直博生)公告
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我校,有望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联系各学院秘书老师详细了解相关学科专业!
联系方式: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详见官网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官网
我校接收推免生相关信息如下:
一、接收推免方式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硕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直博生: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我校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违纪现象;
4.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5.外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类别)的要求,具备拟申请学科、专业(类别)的相近的专业背景;
6.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三、奖助体系
西安工业大学推出多维度、全过程、全方位的举措保障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通过“奖、助、贷、补、勤”几大方面,以及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等形式建立了系统化的奖助及培养资助体系,保证研究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确保研究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全日制)
奖助类型 | 奖助对象 | 奖助金额 | 奖助条件(比例) |
助学金 | 硕士 | 6000元/生·年 |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100% |
博士 | 13000元/生·年 | ||
导师助研 | 硕士 | 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 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
博士 | 10000元/生·年 |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100%; | |
助管、助教 | 硕士 博士 | 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资助脱产学习研究生 |
国家奖学金 | 硕士 | 20000元/生 | 按有关政策评选品学兼优研究生 |
博士 | 30000元/生 |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硕士 | 500元/生 | 按有关政策评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干部 |
学业奖学金 | 硕士 博士 | 按当年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 按有关政策评选业绩突出的研究生 |
除以上奖助体系之外,我校设有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包含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研究生攻读硕士博士期间按条件获得资助的培育基金硕士最高可达1.3万元,博士最高可达3万元。同时在校期间可根据本人发表科研成果获得对应的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
以上所有奖助和基金等在硕博正常学制年限内按政策评选;如有变化,以当年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为准。
四、接收推免生学科范围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范围:除会计专业硕士(Mpacc)、工程管理(MEM)、工商管理(MBA),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均接收推免生,2022年接收推免生学科、领域详见西安工业大学《2022年推免专业目录》(正式目录未发布之前可参考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s.xatu.edu.cn/info/1010/1958.htm)。
2.接收“直博生”学科范围:西安工业大学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光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均可接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五、申请程序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一)申请及选拔程序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确信是否获得推荐资格。
2.推荐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有关规定及要求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志愿、上传照片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3.经学院、学校对申请学生信息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学生需点击“同意复试”进行回复。
4.“同意复试”的申请学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拟招生计划、学生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未经复试的申请学生不得录取。
5.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拟接收推免生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学生应及时选择“接受待录取”,逾期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6.经审议后,学校将“接受待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后,将由我校录取并占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得与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私自出国,违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提供材料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等;
4、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六、其他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
3.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4.政审、体检不合格者;
5.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