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欢迎本校及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现就关于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实施。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训练
副组长:张 丽
成 员: 张寿庭 段红梅 彭国华 吴 军 王根厚 徐能雄 张以河
郑新奇 王广才 李治平 安海忠 陈会军 何明跃 金 胜 郑凤霞
吴克宁 吴小勇 杨峻岭 高世臣 季荣生
二、时间安排
内容时间
研招办及学院接收学生申请材料并进行初选,确定复试名单9月15日起,截止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公示见各学院通知
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并上报10月22日-25日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拟攻硕士学科专业与本科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6、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成绩≥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水平四级考试的合格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攻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除具备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拟攻博士学科专业与本科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学术型推荐免试生。
3、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语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的成绩≥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水平四级考试的合格证书。
四、申请程序
1、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2、填写提交材料(见附件1-2)
1)校内推免生将材料交至各拟接收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处。
2)校外推免生材料寄(或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寄请通过邮局EMS);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转给相关学院并由相关学院通知学生进行复试。
3、拟接收推免生学院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学生将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并进行公示和上报。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检,见附件4。复试详情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具体复试细则。
3、复试时需携带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3)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5)申请攻读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见附件3;
6)相关学院(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拟录取
1、各学院(部)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并上报数据(见附件5)。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拟接收的学院(部)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 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接收推免生学科
2018年我校除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全日制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请参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以推免系统中发布的为准,其中我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地质学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所属的12个二级学科可接收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70902地球化学
070903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070904构造地质学
070905第四纪地质学 070901Z1宝石学
070902Z4水文地质学 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
08180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081803地质工程
0818Z1资源产业经济 0818Z4地质装备工程
八、其它
1、各学院(部)在接收推免生时应充分考虑本学院学科专业情况,加强优势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同时兼顾平衡其他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予限定。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设定导师招生人数以保证各专业及导师均留有一定的名额接收全国统考生。接收的免推生要求其本科毕业专业与所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一律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1200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6000.00元/年),具体参见中地大京发【2014】1号、2号文件;直博生入校后享受博士生待遇,按博士生的奖助学金有关政策执行。
3、同等条件下,对推免的硕士生优先实施硕博连读培养。
4、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6、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7、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4:复试情况总表
附件 5:各学院拟录免推生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