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推免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
2、应届本科国防生和地方生(限211院校),男生;
3、推免生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4、推免生要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异,本专业综合排名前15%;
5、优先考虑化学、生物工程、核物理等专业毕业生。
6、符合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2015年我院接收学术型推荐免试生的专业说明: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082604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082704
环境工程 083002
药理学 100706
三、工作流程
相关时间及流程为初步计划,我院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时更新,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
1、9月28日,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9月28日,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3、9月28日-29日(暂定),考生本人来我院参加复试、体检。复试时请携带:
①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②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③拟入伍考生须提供本科录取名册(省高招办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提供部门公章,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可见)一份;
④对推免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材料(限1500字以内)一份,个人简历一份。简历中要详细列明:自身实际情况(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高、体重、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联系方式、家庭情况等)、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等;
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⑥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符合条件、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 我院研究生办将于10月1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四、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4、通信地址及各学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参谋
电 话:010-66758034或13366375918
通信地址:北京市1044信箱17分箱
邮 编:102205
Email地址: 390811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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