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免生学科
(1)地方应届生: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0827核科学与技术。
(2)国防生:除上述7个学科外还可以申请 070207光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共9个学科。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地方应届生仅限“211”工程院校,且年龄不超过24周岁;
5.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干部,获得所在院校选培办批准并出具书面证明;
6.符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发表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三、工作流程
相关时间及流程为初步计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更新,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
1、9月26-29日,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9月30日,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3、10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考生本人来我校参加复试、体检。复试时请携带:
①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②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③《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申请表.DOC)一式两份;
④地方生须提供本科录取名册(省高招办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提供部门公章,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可见)一份;
⑤本人简历(不少于800字);
⑥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综合排名证明一份;
⑦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请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4、符合条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校将于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四、特别说明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2、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五、入学待遇
1.确定接收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享受副连职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2.在校学习期间,被装、食宿、医疗、工资等按照标准统一由军队供给。
3.研究生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第二炮兵工程大学研招办
邮 编:710025 邮 箱:epyzb743932@126.com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9-84743932
网 址:www.epgc.net(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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