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专业与规模
2015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以上),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1)“211”以上院校毕业的学生;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六级成绩≥426分);
4)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三、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查看各学院具体接收办法,并9月28日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向符合学院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4、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根据招生人数、复试结果通过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6、推免生须及时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7、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监督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2、接收推免生时间
我校接收推免生时间为9月28日—10月23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复试办法
具体复试办法查看各学院接收工作安排。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15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15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5、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务必经常关注“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关注有关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等事项的通知公告。
6、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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