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5年部分学科、专业(领域)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招收专业、人数,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下同)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对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理工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参加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复试
复试考核包括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体检、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等环节。
1.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作严格审查,进一步核实考生报考信息、指纹信息、学历信息及各种证件(证明)的验证。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审查的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考生本科就读高校学院总支审核合格的《四川理工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3)考生大学期间至今获得的科研、获奖、认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