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海南医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与方向,妇产科学的02方向妇科肿瘤除外。
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复试时间以研究生部网站的通知公告为准。
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须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更多考研信息请关注考研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