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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时间:2015-06-11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推免生招生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8号)及我校《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组和监督组,工作组负责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程做好推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组负责全程检查和监督,确保推免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各院系成立2015年推免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工作组

组长:王宏伟

成员:解军郑金平曹小清晋建华

(二)监督组

组长:顾昭明

成员:毛红胜齐国树马春光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咨询与申诉

(一)本工作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有关推免研究生报考咨询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及各院系负责。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351-4135123。

(二)考生对于推免生遴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推免监督组进行举报或申诉。电话:0351-4135411。

第二部分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和违纪记录;

(四)大学平均成绩名次一般须在其所在专业前30%,大学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

(五)综合素质优秀,其综合测评名次一般须在其所在专业前30%;

(六)具有下列情况,且外语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平均学习成绩可给予加分,其综合测评名次可放宽至其所在专业前40%。

1、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本人第一署名发表学术论文被SCI收录或获得发明专利,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7分;

2、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以第一署名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赛事中获得奖励,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5分;

3、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以第一署名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主持山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或在“兴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奖励,或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3分。

上述考生除须提供期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复印件外,还同时须持有相关学科专业三名教授联名书面推荐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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