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规定,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补偿及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成本测算、征求意见等环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22年6月24日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和工程管理(代码125601)硕士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
调整后标准如下:
1.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2.5年,共计45000元/生;
2.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2.5年,共计36000元/生。
调整后学费标准自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
原标题: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调整部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yjs.stdu.edu.cn/enrollment/masters-degree-admission/2492-2022070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