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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为何改革研究生培养工作

时间:2019-04-23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政策

日前,苏州大学在校内积极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的遴选工作。选拔出的一批学术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将以“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身份直接进入“绿色通道”,修读硕博一体化研究生课程,考核合格后,还能直接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开展科学研究。

2017年底,苏州大学作为全国范围内遴选的14所高校之一,获批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去年,学校出台系列文件,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等方面全面改革。“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正是该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后新推出的。

研究生:“333”选拔录取 培养精英人才

今年报考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多达31795人,近3年报考人数也一直稳居江苏省高校榜首。坐拥天时地利人和的苏州大学,为何要破冰改革研究生培养工作?

“社会、学校、学生的需求,是改革深入的内生动力。”苏州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曹健介绍,学校现有1.7万余名在校研究生、3000多名校内外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点覆盖除军事学外的所有学科门类,这为改革培植了土壤。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苏州大学以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在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上先行先试。去年,学校在保留原有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上,又启动实施了“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333”招生选拔模式。首批2018级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生中,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双向选拔,共有15个学院(部)的70名学生入选。

物理学专业研一学生田宇,在入选“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后深刻体会到科研学习的充实,他除了要参加2年硕博一体化课程学习,还有3年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阶段的学习,学习内容涉及物理、化学、材料等多个交叉学科。“因为对未来有了更明确的目标,我会主动用心地去开展一些科研探索,定期与导师交流研究方案。”田宇说,目前自己已有一项自主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未来通过交叉学科研究,希望开展更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性工作。

“‘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并非简单的‘硕士+博士’培养,而是贯通硕博培养过程,实行连续、分段式人才培养模式。”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卢玮解释,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更有利于激发学生活力,引导学生在“真学”问题上实现重点突破。

导师:逢招生必申请 还要具备“3+1”能力

优秀人才的选拔方式拓宽,是否意味着导师省心省力?

早在2010年,苏州大学就率先成立全国首家导师学院,至今,在苏州大学导师学院参加培训的教师已超过2000人次。“在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中,导师承担起‘无限责任’,既当学业导师,也是学生的思想政治导师、事业伙伴和人生朋友。”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看来,师生就像一条战壕里的战友,既有共同维护的学术共同体,也有共同成长、共克难题的联系。

“导师”不是固定头衔,而是指导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工作岗位。为更加明确导师岗位责任,去年4月,苏州大学出台文件打破导师终身制这一坚冰,向所有符合上岗招生条件的、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教师全面开放博士研究生招生岗位,实现导师竞争上岗。

不惟资历、不惟头衔和年龄,但“逢招必申请”。在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中,苏州大学明确规定申请导师需具备“3+1”能力,“3”是指在“科研活跃度、学术贡献度、师生关系和谐度”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通过教书育人、学术水平、科研条件、科研平台等方面综合考核竞争上岗;而“1”要求首次招生的导师需在上岗前参加导师学院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以充分了解掌握研究生教育和培养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等。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顺应研究生教育‘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主线,苏大蹄疾步稳地推进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以此带动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整体提升,将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群众对教育发展的新期待、学校对教育发展的新目标落到实处。”苏州大学党委书记江涌说。

《新华日报》2019年4月2日教育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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