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点为山东省淄博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的考生均在我办进行网报信息确认。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可就近选择所报招生单位或者市招办为报考点进行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下列考生不允许在我市报考:
(1)非淄博辖区内高校的应届生;
(2)非淄博籍且无法提供在淄博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险代扣代缴明细表的往届生;
(3)报考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
(5)报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农村师资计划的考生。
二、网上缴费
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研招网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不含选择潍坊市和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一)收费标准
所有报考专业中,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二)收费范围
除潍坊市、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实行网上缴费,潍坊市、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本人无需缴费(由市财政代为缴费)。
(三)关于退费
1.考生未按报名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三、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范围
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点为山东省淄博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的考生均在我办进行网报信息确认。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时间
11月7日至12日(每天确认时间:8:30至11:30,13:30至16:30),逾期不再办理。为方便考生,确保信息确认效果,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报名号,按以下时间段进行信息确认:
确认时间报名号范围
11月7日上午370399000-370399999
11月7日下午370398000-370398999
11月8日上午370397000-370397999
11月8日下午370396000-370396999
11月9日上午370394000-370395999
11月9日下午370391000-370393999
11月10日上午370389000-370390999
11月10日下午370388000-370388999
11月11-12日370300001-370387999
(三)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地址: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
(四)信息确认需要出具的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
①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在淄博就读高校的学生证、网报序号。在校生学生证丢失的,须到学校教务处开具带照片的学籍证明。
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在淄博就读成人高校的学生证(学习形式必须注明脱产)、网报序号。业余学习的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点报考。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除身份证外,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报考。
(2)往届毕业生:
①淄博户籍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网报序号。
②在淄博工作的非淄博户籍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网报序号、在淄博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险代扣代缴明细表(最后缴费期限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
附:去年非淄博户籍考生缴费证明
暂无工作单位且户籍不在淄博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
请考生出具真实有效的材料,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淄博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出具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退出现役证》。
4、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程序:排队等待入场→校验有关证件→采集照片→领取网报信息确认单(签字确认)→将网报信息确认单交回→信息确认结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报名校验码的领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306室(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领取报名校验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原件)。
2.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考生请与报考单位联系,领取报名校验码。
五、其他事宜
1、考前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请考生本人于考前一周登录淄博市招生办公室网站www.zbksy.cn查询考点及考场。
3、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下午4:00以后到考点指定区域熟悉考场安排情况,落实考试要求。为保证考场安全,保护考试设施,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给予理解配合。
4、考生要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
5、考试时,市招办统一为每位考生配备签字笔、铅笔及橡皮、尺子等工具。考生按要求带齐证件,凡《考生须知》规定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6、我市将对管理联考考生单独编场,严格管理。
7、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六、考风考纪教育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一位考生都应恪守的基本准则。希望每位考生都能遵守考生守则,公平竞争、诚信应考,不要去寻找“枪手”,不要寄希望于“夹带”,不要试图利用现代通信工具作弊。在这里我们郑重告诫广大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隐性耳机、耳麦等高科技作弊工具,不要带手机进入考场,同时警示一些“好事者”不要为别人代考,以免害人又害己。《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望各位考生认真学习。
我们衷心希望每位考生谨记: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