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院)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于7月15日通过EMS寄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情况
“非定向就业”考生中,截至2023年7月15日,考生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未寄到我校(院)者,录取通知书暂不予发放,其余材料照常寄送,届时请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我校(院)不安排二次寄发。
二、档案转移及户口迁移
被我校(院)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必须转移至我校(院);根据国家政策,户口可以迁入我校(院),也可以选择不迁入。我校(院)随录取通知书向“非定向就业”录取考生发放《户口迁移函》,考生收到户口迁移函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
三、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82号楼206室
邮政编码:100091
联系电话:010-6280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