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通知
为做好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相关工作,坚持招生考试公开透明,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成绩复核方式
考生成绩复核工作采用远程线上方式进行。
二、 成绩复核受理对象
报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 成绩复核范围
1、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及复查
复核:由于统一命题科目考生答卷不返还招生单位,由考试院统一保管,招生单位根据下发的得分数据库为考生进行成绩复核。
复查:考生如对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义,可在招生单位成绩复核结果发布2日内,通过招生单位向考试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申请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时,须按照要求提交《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写明申请复查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本人签字确认。
2、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及订正
复核:我院自命题评卷工作程序成熟规范、评卷管理严谨细致,各题得分均经过双评或多评后生成,评卷质量、数据准确性均有保证。
复核范围主要为是否有科目漏判、成绩合计、登记错误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订正:如须订正成绩,由研究生院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四、 成绩复核程序
1、成绩复核时间为2月28日和3月1日。
2、考生需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请,须写明复核原因和复核科目,并附上个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的扫描件。研究生院会对复核邮件进行答复和办理(复核申请邮箱、咨询电话:见官网)。
3、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申请,在5日内(3月2日-6日)告知考生复核结果。
4、统一命题科目的复查申请,考试院在收到我院提交的考生成绩复查汇总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直接答复考生。
五、复核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统考或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成绩复核事项后,在成绩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核查。复核中遵循细致、慎重、保密的原则,反复核实,及时将核实结果通知考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2日
原标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craes.cn/xxgk/tzgg/202302/t20230222_10171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