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简称化工学院)创立于1927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化学工程系。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浙大化工根深叶茂、桃李芬芳,享誉国内外。已累计培养2万余名化工高级人才,毕业生中有20人当选为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6人担任国内著名大学校长。在2021年QS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科位列世界第30位。
浙大化工学院现设有化学工程、联合化学反应工程、聚合与聚合物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工业生态与环境6个研究所。建有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工业生物催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流程生产质量控制优化国际联合中心、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以及生物质化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和浙江省实验教学中心。近五年学院以第一单位发表Science论文3篇,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专利金奖1项。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注重交叉培养,服务国家战略,同时招收科学学位研究生(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化工、制药工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 特别欢迎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原则上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自入学当月起往前推算,即2018年9月以后的成绩有效)。
二、申请及复试办法:
(一)提前申请复试,
1.申请人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2/0805/c28498a2608047/page.htm)”,详细阅读相关要求和步骤等,进行报名。化工学院报名日期为8月10日-9月15日。
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高端化学品先进制造”、“高端聚烯烃材料分子设计与智造”、“绿色石化、新材料与低碳技术”3个项目2022年免试研究生在化工学院页面申报,请大家报名时仔细阅读
化工学院推免系统填报注意事项及卓越培养项目介绍.docx。
本次预推免申请以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2.学院将在9月15日报名截止后统一审核并合理安排复试程序,申请人届时在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网站(非申请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知待定)。
3.已参加我院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也需在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中报名。相关学生可在系统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系统将自动调取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专业、攻读方向等内容进行修改并确认。注:对于最新成绩与夏令营报名成绩相比有较大退步的同学,我们学院将重新审核该生拟录取资格。
4.申请人9月份获得推免资格后仍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二)复试办法:详见后期通知。
三、材料递交
除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外,以下材料电子版须打包上传(请不要整合在1个pdf文件,每个文件单独打包)于报名系统中“成绩单附件”一栏。
1)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成绩单请尽量扫描成pdf文件,如果拍照,请务必能保证打印清晰
2)学校或院系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填写排名和开具证明时注意,请务必填写课程绩点排名,不要综合或保研绩点排名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系统里填报外语成绩要明确“四级、六级、还是其他”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上务必请专家手写签名,之后扫描或拍照清晰上传。如专家觉得不方便给到申请者本人,可请专家直接将推荐书发到邮箱:见官网。请务必保留专家签字的推荐书原件,以便录取入学后放入档案。
5)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可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材料)。
6)请务必保证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能第一时间联系到申请者本人,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化工学院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类型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直博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硕士 |
081703 | 生物化工 | 学术硕士 |
0817Z4 | 制药工程 | 学术硕士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085602化学工程) | 专业硕士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 专业硕士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086002制药工程) | 专业硕士 |
2.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咨询联系人: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