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校园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现将我院考点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当日,本考点所有社会考生和跨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均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北京健康宝”绿码、绿色通信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承诺书,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后进入校园和主楼;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北京健康宝”绿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后进入校园和主楼。
因考生人数较多,天气寒冷,考生可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提前将需要在手机上出示的页面截屏保存,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核酸检测结果和健康承诺书,节省入场检查时间,确保考试顺利。
二、关于健康承诺书:所有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12月11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认真填写从我院研究生部官网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下载的《北京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该承诺书务必提前打印填写签字至少1份,于第一科目考试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老师。
备考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主动与本考点联系,联系电话:010-68323297;咨询邮箱:yzhb@cfau.edu.cn。如有瞒报漏报,考生本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请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员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场所,避免与京外人员接触,非必要不离京,以确保考前身体健康。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异常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服从我考点应急处置或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把握好进场时间,建议上午7:20、下午13:10到达考点,考生应自备口罩,考试过程中,所有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对环节考生须短暂摘下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如未携带,可向工作人员申领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考生在每场考试开考前至少半小时进入考场,不在校园其它区域活动或逗留。
六、考生进出考点时,应有序排队,务必相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扎堆聚集,听从考点考务人员指挥。
七、目前,我院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实施相对封闭管理,因此考生不可在考前进入校园查看考场情况。考试期间,我院展览路校区开放西门南侧作为考生出入校园通道,车辆、陪同人员、家长不得进校,请考生尽量避免自驾前往。
八、考生进入考场教室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或违禁物品,并关闭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一律按照考务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验。
特别提醒: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不要携带贵重物品,避免穿戴或携带有金属材料的衣物、饰品、金属腰带、金属钱币等。
九、考试期间中午,本考点为所有考生开放学校食堂,可通过现金或手机扫码支付方式就餐,同时提供考生休息室。中午外出就餐考生,入校需按照开考前核验程序再次入场核验。
十、考前如防疫形势再发生变化,北京市将视情况对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及我办微信公众号(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了解北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点地区有关规定(尤其是进出京相关政策),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衷心祝愿全体考生考试顺利,马到成功,金榜题名!
附件:考场规则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