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研究生教育改革作为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产教融合为基础,以需求导向为突破口,以能力建设为发力点,努力办好研究生教育,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利用教育部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优势,积极发挥省级政策统筹效力,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转变和革新上下功夫。着力强化政策保障,统一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生均拨款标准。着力优化结构布局,通过集中新增、动态调整,稳步扩大专业学位点规模,目前全省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研究生比例为5:5,2020年将达到6:4。着力推动责任落实,与34所任务高校签订40项任务书,细化分解改革任务,推动各任务高校在构建校企协同育人多元化培养模式、优化课程设置、推进案例教学、打造“双师型”导师队伍等方面展开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着力强化质量监管,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纳入评优和抽检范围,并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价,每年发布《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与培养质量调查报告》。
改革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打破“导师终身制”“导师必招”和“招生规模平均分配”等,完善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推行导师轮转招生制、实行招生年审制,引导导师将时间精力更多投入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学生培养指导质量。加强博士研究生国际联合培养,实施“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2019年共支持4000多名博士研究生到世界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学习研修。与英国文化教育委员会及英国大学联盟联合实施“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20+20联盟行动计划”,每年遴选30名研究生和50名青年导师到英国高水平大学深造。积极推进教学科研深度融合,向博士研究生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并提供系统的科研训练与指导,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提高奖助经费,加大奖助力度,全省88%的高校博士研究生人均奖助金额达每年5万元。完善博士研究生分流淘汰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实行严进严出,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深化产教融合科教协同。实施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制度,从企业选聘一批科技人员,到高校担任研究生导师。2010年至今共遴选7批次、1601人次到30余所高校任职,涉及智能制造、信息、化工、金融、医药、农林等30余个领域、1081家企业。加强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高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设立、出资建设,高校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进入并开展技术研发。目前建有省级研究生工作站4658家、优秀研究生工作站240家,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4家,每年吸引高校导师6000余名、企业导师8000余名和研究生1万余名进站开展科研活动。探索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推进研究生课程、教材、师资、基地等建设。推动高校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实施“集萃研究生培养计划”,未来五年,共同培养600—1000名博士(后)、6000—10000名硕士。
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导师的招生参与权、培养自主权、育人推荐权以及管理建议权等基本权利,要求高校必须健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源配置、联合指导、培训交流、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机制。规范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指导研究生工作,限定其指导研究生数量,并要求以适当方式公开指导研究生相关情况,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培训,连续7年举办省级骨干研究生导师(管理干部)研修班,提升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能力。组织开展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引领示范作用。聚焦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建设,出台《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发现和掌握的研究生导师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以及“十不准”情形严肃查处,省学位办定期通报,确保研究生导师队伍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