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曾爱云“疑罪”12年
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主犯”三次被判死,近日因“疑罪从无”获释;从犯陈华章被判为真凶,其已上诉
脚镣和手铐加起来有30斤重,中间用铁链连着。
铁链太短,曾爱云站直时必须弓着腰,双手垂着;睡觉时只能侧卧,把手放在两腿之间,蜷着。
这样的镣铐,他戴了7年。
见到曾爱云时,他撩起裤腿,脚踝那有一圈老茧,厚的地方有半厘米,深色的,硬得按不动。
这是12年的牢狱留下的印迹。
在湘潭县看守所,只有死刑犯才戴脚镣手铐。
湘潭市中院分别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
每次死刑判决一下来,送脚镣手铐的人就来了。而被最高法、湖南高院发回重审之后,脚镣手铐就会被取下来。
如此反复三次,他形容这落差像“一次次被打回地狱”。
今年7月21日,法院宣布曾爱云被无罪释放。
重获自由
“今天要克制情绪啊。”开庭前,法警提醒他。此前的审理和宣判,认为不公的曾爱云破口大骂。
7月21日凌晨5点半,湘潭县看守所。
曾爱云脱掉了穿了12年的黄马甲,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扔掉了所有的东西,昂头走出看守所。
第一站是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他要在这里迎接宣判。过去12年,他曾无数次坐上这里的被告席。
“你今天要克制情绪啊。”开庭前,法警提醒他。此前的审理和宣判,认为不公的曾爱云破口大骂。
与前几次不同,这次宣判时间很短。法官在上面念: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还是让曾爱云不能释怀,打了一肚子的腹稿,最终没机会发言。
下了庭,舅舅和表哥都抹着眼泪,恭喜他重获自由。
表哥表姐带他逛街,给他买了全套的衣服鞋袜,“试了几十套衣服,比干活还累!”这种久违的关爱,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
家里给他买了部智能手机,拿到手,他不知道“软件”是什么。触屏点文章链接,猛戳了五六下,页面打开了,他不知道怎么往下滑,两只手反复扒拉。
打开电视,NBA还在,可曾爱云发现,喜欢的球星奥尼尔不见了,场上的人一个不认识。换个台,演员、歌手,全是陌生面孔。
他怅然若失,“世界变化太快了”。
刚出狱的热闹劲儿过去,找他的媒体、亲戚都少了,他就在邵东县老家呆着,想这些年加速变化的世界,想自己的牢狱之灾。
26岁入狱,38岁出狱,高墙下度过4383天。“学业、事业、家庭,我都没有。这辈子最珍贵的12年,等于空白。”曾爱云说。
这一切的缘起,是12年前,他被卷入的一起凶杀案。
校园命案
得知死者特征与周玉衡相符后,“曾爱云突然喊了一声,扑倒在地,表情痛苦。”因为这样的异常反应,曾爱云当即被控制。
事情发生在2003年10月。本科毕业两年后,曾爱云回到母校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读研。
入学一个月后,在一次选导师会上,他认识了同年级的李霞,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姑娘”。两人互有好感,情愫渐生。
李霞有个相处四年的男友,叫周玉衡。因为曾爱云的出现,李霞和周玉衡感情出了危机。
10月27日,三人决定见面。
那次见面,曾爱云想的是,毕竟李周二人已是情侣,自己不好介入,决定退出。
法院判决书显示,当晚8点左右,三人如约在图书馆见面,见面时,周玉衡是被陈华章搀扶着来的。
陈华章对几个人来说都不算陌生。他是曾爱云的本科同学,也是周玉衡的读研时的同门师兄,对三个人的情况相对了解。
被搀扶的周玉衡看起来神情恍惚。曾爱云把李霞的手,放回到周玉衡的手中。
这次见面没持续多久。判决书显示,陈华章没让三人多说,以“没什么好说的了”为由,将周玉衡扶回了寝室,随后将周玉衡带到两人共同办公的工科南楼308室。
李霞并没有跟周玉衡一起走,而是跟曾爱云在一起。会面后,她担心周玉衡情绪不好,给他打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他俩决定寻找。
周玉衡死了。当晚11点40分许,他的尸体在工科楼下被发现。
曾爱云和李霞走到工科南楼,遇到了正在调查此事的湘潭大学保卫科科长曾祥元。
在接受新京报考研资源网采访时,曾祥元回忆,得知死者特征与周玉衡相符后,“曾爱云突然喊了一声,扑倒在地,表情痛苦。”因为这样的异常反应,曾爱云当即被控制。
对于当时的反应,曾爱云解释,此前沟通时,周玉衡曾说过“没有李霞我就要崩溃了”,而这次见面,李霞情感的天平明显偏向了自己,当晚他们担心,周玉衡可别一时想不开,寻短见。知道死者是周玉衡时,曾爱云懊悔,觉得“是我害他自杀的”。
结果比想象的更糟糕,周玉衡并非自杀,曾爱云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情杀疑点
情杀,从表象上看是最合理的杀人动机。在两种陈述面前,警方的天平倾向了陈华章。
在公安机关,涉案的曾爱云、李霞、陈华章三人,给出了截然相反的供述。
陈华章首先亮出了自己的目击者身份,笔录显示,他向警方详细叙述了曾爱云杀人的过程,包括怎样用绳子勒死周玉衡,如何将尸体拖到楼下并抛尸等等。他给出的杀人动机是“情杀”。
而曾爱云、李霞却坚称,在警方划定的周玉衡的死亡时间内,两人一直在一起,曾爱云没到过案发现场。“我没杀人。”曾爱云无数次说。
曾爱云的辩护律师钟致远认为,情杀,从表象上看是最合理的杀人动机。在两种陈述面前,警方的天平倾向了陈华章。此后案件的侦查沿这个方向走了下去。
纤维、鞋印和指纹,是当时警方认定曾爱云杀人的“有力物证”。
经湖南省公安厅鉴定,曾爱云口袋里的一根黑棕色纤维,与杀害周玉衡棕绳上的纤维形态、成分一致;判决书显示,凶案现场留有与他的皮鞋鞋底花纹同类的鞋印,椅子后背有他的指纹。
但钟致远认为,这些并不能形成闭合的证据链。
钟致远分析,警方在检验时,只能说明两根纤维属于同一种类,不能证明是同一根。
同样,指纹和鞋印等痕迹,也不能证实是曾爱云在案发当天留下的。308室的教师赵又红证实,案发前曾爱云曾两次到过实验室。而曾爱云的鞋子随处可买。
在口供上,此案也出现诸多疑点。
比如证人李霞的证言。钟致远说,在李霞的22份证词中,17次称曾当晚未离开她;另5次改口称当晚曾离开她约20分钟。这20分钟,恰是警方认定周玉衡被杀的时间。
蹊跷的是,这5次证言,都是在李霞因涉嫌包庇罪被关押进看守所期间做出的。而另外17份证词,是她在自由状态下做出的。
同门相妒
看完电视剧《刑事侦缉档案》后,陈华章在日记里写:关于犯案,千方百计隐藏,不如嫁祸,转移视线。
而案件的另外一些指向和细节,被忽略掉了。
警方随后查出,让周玉衡神情恍惚的安定类药物,是陈华章分四次从医院购买的。杀人用的绳子、清理现场的抹布等,都在陈华章处被找到。
因此陈华章的身份,从之前的目击者变成了参与者。他之前叙述的很多细节,也经不起推敲。
陈华章供称,曾爱云用绳子勒死周后,他听到椅子响,起身看到周玉衡躺在地上。
曾爱云的律师钟致远说,陈华章身高1.56米,加上书桌挡板,“站起来根本看不到倒地的周玉衡”。为证明这一说法,2008年5月,钟致远请来身高1.55米的女生,在案发现场模拟实验,发现站起来确实无法看到倒地的人。
更大的玄机在于,陈华章也具备杀人动机。
陈华章和周玉衡师出同门,身为师弟的周玉衡后来居上,更受导师器重。
判决书里一段陈华章的日记,记录了他的苦闷:“导师说我的主动性远不如周玉衡,我听了痛苦得不知滋味,是我自己找了一个如此难以对付的师弟,人算不如天算?”
在看完电视剧《刑事侦缉档案》后,他在日记里写:关于犯案,千方百计隐藏,不如嫁祸,转移视线。
2007年,公安部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也对曾爱云、陈华章做过心理测试,结论显示:可以认定陈华章对周玉衡实施了堵嘴、勒颈、抛尸等行为,而曾爱云没有实施上述行为。
但这份心理测试仅能作为案件参考,并不作为判决依据,最终未被法院采纳。
判决“锁定”了三个人12年的命运:2004年9月,湘潭中院一审判决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为主犯,死刑;陈华章为从犯,无期徒刑。2004年11月,湘潭雨湖区法院宣判,李霞因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今年7月,案件发生翻转: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法院判定曾爱云无罪;公诉机关指控,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不死的死囚”
看守所里,曾爱云总是梦到陈华章,梦到自己追着他打,却怎么也赶不上。
在湘潭县看守所,很多人都说曾爱云是“不死的死囚”。
曾爱云的狱友周新(化名)记得,有个“小混混”第六次犯事儿,探头进去一看,两人互相点头,“哟,又见面了”。
曾爱云的心里,可没有见面寒暄这么轻松。
看守所的每个监室都有一张纸,判处死刑后的名字,会出现在这张纸上,成为重点监控对象。
进看守所之初,他满怀希望,逮着人就爱说自己的案子,管教和狱友们觉得他好笑,“你自己做的事情你就承认算了,狡辩干什么?”
没人相信他是无辜的。
2005年,冤狱12年的佘祥林被判无罪,曾爱云知道后激动得不行。他经常凑到看守边上去问,“麻烦你去看看咯?有没有这个事情咯?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咯?”
每次挤出一点消息,心里就攒一点劲儿。
“我想不通,人为什么能坏到这种程度?”曾爱云总能想起陈华章,他们有两年同窗经历,但关系不算太近,只能说过得去。
他总梦到陈华章,梦到自己追着他打,却怎么也赶不上。梦里一急,现实中就挥手,然后在镣铐的响动中惊醒。
“我恨死他了。”曾爱云说,每次开庭,见到陈华章,他扑上去就打,朝他脸上吐唾沫。
在曾爱云母亲赵春秀眼里,曾爱云从小就很乖,从没跟人吵过架,讲几句重话都脸红。
在看守所12年,绝望吞噬了耐心,每次湘潭中院送死刑判决书到看守所让曾爱云签字,他就举着手铐、举着凳子去砸,砸到提审室铁门变形,膝盖青紫。
主审法官回忆判案
主审法官戴忠华承认,当时的法院,还没有把“疑罪从无”的审判原则贯彻到底。
曾爱云的愤怒,还来自于当年的刑讯逼供。
案发后,曾爱云曾在审讯阶段承认过自己杀人。后来在法庭上翻供,说民警打他,让他靠着墙,两腿极力分开,跨“一字马”,一跨就是七八个小时,疼得忍不了了,他“招了”。
曾爱云说,除了刑讯逼供,警方还存在诱供。审讯时,警察拍着桌子斥责他:“你白读了这么多书,用绳子在工科楼把别人勒死,把尸体扔到楼底下。”其实,这是给了曾爱云案件信息。
当年的证人李霞不愿再提起这个案子了,后来她离开了湘潭,“最不愿意跟公检法的人打交道,看到都有后遗症。”
经过对案卷不完全统计,当年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公安人员在20人左右。
今年7月底,他们其中的5人拒绝接受采访。时任刑警支队队长的卢任武反问:“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还关心这个干什么?”
当年参与讯问李霞的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伍敏说,当时她只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很多东西都还不懂”。
办案人员中,时任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何永奇,2012年因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时任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的张新强,2013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从我一个法官的内心确认,从我的法律知识,我认为是曾爱云杀的人。”直到现在,戴忠华也没改变当初的看法。
戴忠华是湘潭中院2004年主审该案件的法官,他第一次给曾爱云做出了死刑判决。
戴忠华回忆,审判时参考的信息,是曾爱云、陈华章的口供、现场的情况以及女朋友情感的纠葛。“但这个证据的锁链并不闭合,证据不扎实,无法排除其他情况。”
该案的另一个关键点,刑讯逼供。这位法官说,法院曾要求检察机关调查,检察机关查是查了,却没得出结论。在法庭上,法院也传唤过公安机关出庭作证,而公安与曾爱云各执一词。逼供与否,最终成了罗生门。
戴忠华承认,当时的工作并没有完全到位。“过去的政策是从速从快,基本事实清晰就可以了。”当时的法院,还没有把“疑罪从无”的审判原则贯彻到底。
2010年6月,湘潭中院第三次判曾爱云死刑。狱友周新记得,湘潭县看守所的干警都看不下去了,他们私下评论,“神经病”才会做出这种判决。
十多年审而未决,也让公检法系统从内部出现了变化。
湖南省高院前副院长曾亲自到案发现场,提审过两位被告,还找公安人员谈过话。
湘潭大学保卫科科长曾祥元记得一个细节:今年上半年,最高法、公安部派驻了多位专家进驻湘潭,将原来的办案人员全部抽离,调查了一个月,最终判定曾爱云无罪。
四个家庭的命运
微信群里,同学都给他发红包,曾爱云笨拙地挨个点开。“这是我出来后最心酸的一刻。”
事情并没有尘埃落定。尚在服刑的陈华章决定上诉。
他写了封信,托律师带出,“判决书遗憾地将我的行为进行有罪推定,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将存疑法律问题演变为我杀人的事实问题,定性不准,证据不足……真凶绝不是我。”
7月21日宣判后,陈华章的父亲陈克忠又去看守所看儿子,两个人相对坐着,话不多,老人张口都很吃力了,他患口腔癌三年,病情愈发严重,正准备做手术。
交谈中,陈克忠费力地说出了“死刑、癌症”的字眼。
另一位老人选择了躲避。“我谁也不见。”周自然说。
儿子周玉衡被害这么多年,案件数次审判,结果发生颠覆性改变,让老人无法接受,“我很伤心,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我没看到这个结果。”8月2日,他在电话里说。
前几年,周自然领养了个男孩儿,当孙子养。孩子小名叫小虎,现在在读小学。跟周玉衡小时一样,聪明,成绩好。
周自然常常看着小虎愣神,回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周玉衡的情景。“儿子要是没出事,孙子肯定也有这么大了。”
7月30日,曾爱云和高中同学聚会,曾经的伙伴,有的当了大学老师,有的做了军官,有车有房。
微信群里,同学都给他发红包,曾爱云笨拙地挨个点开。“这是我出来后最心酸的一刻。”
脱离社会12年,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湘潭大学找到他,承诺可以让他回去读完研究生,他一口回绝。
拒绝没多久,又转念问律师钟致远,“有教书的可能吗?那我愿意回去。”得到“有点不太现实”的回答,他低头,闷不做声。
他始终觉得对不住李霞,别人告诉了她的手机号,“不打不打,没立场打了。”
在看守所时,他曾给李霞写过一封信,但这封信最终没能寄出。
重获自由后,有人让他对李霞说点什么,他吐了两个字:抱歉。
这些年,李霞选择隐没,很少与媒体有接触,仅有的报道中显示:出狱后,她到广东打工,艰难组建起家庭,现在已怀孕6个月。这些年,她再也没有出庭作过证。
最近,曾爱云又回了一次看守所,他向管教要到了所有相熟狱友的电话。
这几天,他与外界的主动联络,更多是与狱友。他不愿再去人多的地方,抗拒跟陌生人接触。
最喜欢做的事,是走出没粉刷过的砖房,穿过杂草丛生的田埂路,去学骑摩托车。
车是借的,骑着车在山间小路飞驰,他喜欢烈日、山风。
■ 案情回放
曾爱云、李霞(女)、周玉衡、陈华章,12年前均系湖南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曾爱云与周玉衡的女友李霞互有好感,三人陷入三角恋。
2003年10月27日20时许,三人相约见面解决感情问题。因饮用提前被人投入安定片的水,周玉衡出现药物反应,见面后当晚23时40分,他的尸体被人发现。经警方调查,其直接死因为绳索勒颈窒息死亡。
案发后,陈华章称目睹曾爱云杀人,警方认定曾爱云、陈华章有杀害周玉衡的重大嫌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
2015年7月21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曾爱云无罪。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杀人动机是因周玉衡受导师器重,陈华章心怀嫉妒。
■ 人物简介
这是一起离奇的校园杀人案。在爱情、学业和友谊纠葛的背后,隐藏着杀机。
曾爱云、陈华章、李霞、周玉衡被卷入案中。周玉衡被害后,另外三人出现了前后不一的辩护和证词。
相互矛盾的指向,证明有人在说谎。
谎言之下,原来被认定为杀人凶手、主犯的曾爱云遭受12年牢狱之灾,“目睹曾爱云杀人”的陈华章被定为“从犯”。12年后,审判结果发生翻转,曾爱云“疑罪从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而当初的“从犯”、目击者陈华章被判为杀人真凶。
真假供词的博弈是故事的起点,多个未解的疑点和无法闭合的证据链,给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提供了将错就错的可能。悬案背后也折射了十多年前当地基层法治的现实。正如一位审判法官所言:当时的工作没有完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