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公共管理(MPA)的人员,复试时不需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