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城市学院2024考研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详见我校复试通知公布)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除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