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入学时)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除外),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入学时)学习或工作的人员,除上述条件外,报考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5年(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专业考生(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非临床类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招生对象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page]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上述第1-4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7、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上述第1-4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