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届生须在2023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报考考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并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b.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c.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