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方案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4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其招生政策请参考教育部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文件以及本校相关规定。
7.学校与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达到联合培养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由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与学校共同颁发。具体详见学校与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8.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达到联合培养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具体详见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报考要求报名。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供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程序及要求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 3号)、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报考点公布的工作安排。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如实填写考生信息及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