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我校2023年医学门类(除公共卫生、比较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心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
(五)我校2023年生物医学工程(0831)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工学、理学本科毕业生;比较医学(1002Z1)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限招全日制医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本科毕业生;公共卫生(1053)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全日制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医学心理学(1002Z2)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心理学本科毕业生;卫生事业管理学(1005Z3)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须为全日制医学、管理学本科毕业生。
(六)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中医)者,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要求, 报考考生必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要求报考。
(八)在职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九)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