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拟招收约3600人,各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数预安排详见“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编制)。待国家正式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后,我校将根据生源质量、学科建设需求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各专业(领域)的实际招生数。
我校与意大利那不勒斯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35600)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5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下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新生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领域)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仅0454应用心理(非全日制)、1251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252公共管理(非全日制)3个招生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2个及以上学位。若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