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的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学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0余名,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式,统筹兼顾,科学规范,择优录取。
二、招生类别
(一)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由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在学期间的医疗、福利等仍由原单位负责。
(二)非定向就业:按规定于入学前将人事(学籍)档案调入我校,并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至少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考生学位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时间计算从报名之日起向前推满三年止,下同)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期刊发表过我校认定的二类A级论文1篇(科研成果认定标准见附件1),可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允许跨学科报考。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考方式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普通招考与“申请-考核”制并行方式进行。
(一)普通招考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需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二)“申请-考核”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近三年内的科研成果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应届硕士毕业生,其硕士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期刊,至少发表1篇二类A级及以上论文或2篇二类B级论文(同等学力考生至少发表二类A级论文2篇)。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作为第一作者完成我校认定二类及以上学术著作1部。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第一。
注:论文以发表之日、项目以立项之日的时行文件为准,认定级别。
五、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寄送及现场确认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24年3月1日8:00—2024年3月25日17: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注册用户,填报信息,下载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材料寄送
2024年3月29日前,考生将以下材料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无需装订)。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填写“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西安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附件2,须由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人分别填写);
3.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研究生教务部门公章);
4.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所报考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书(附件3);
6.发表论文、译作、论著及科研立项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外文期刊需提供检索证明);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
8.往届生须另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存档部门公章,应届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补交);
9.学位/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包括资格复核、缴纳报名费、核发准考证三个环节。学校拟于2024年4月中下旬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六、考核安排
(一)资格初审
研究生院对报名考生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符合条件考生名单。
(二)专业考核科目及内容
1.初试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包括外国语、学术写作与翻译、专业理论综合三个科目。“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无需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学校拟于2024年4月中下旬进行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外国语
语种包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及西班牙语。笔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要求的不可进入复试。
(2)学术写作与翻译
考查考生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素养和学术语言表达能力。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3)专业理论综合
分为文学理论、语言学理论与应用、译论分析与评价、区域国别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教育与文化综合、艺术学史论、国际传播史论等科目,由相应专家按照指定题型命制试题,考生依据报考导师专业及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科目。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科目如下:
(1)材料评议
考生陈述研究计划,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术素养进行评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额外考察已发表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能力
由考核小组对考生口语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及科研创新能力等维度进行考察。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需考察外语能力(面试方式进行,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考核
“申请-考核”制所有考生及普通招考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表现等方面内容。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校采用“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不通过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科目,每门科目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任一科目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普通招考总成绩=学术写作及翻译成绩*15%+专业理论综合*25%+复试材料评议成绩*10%+复试专业综合能力*50%。
“申请-考核”制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40%+专业综合能力成绩*60%。
(二)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结合导师意见,择优录取。
(三)公示审核
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我校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不超过7年;在学期间学费为10000元/人·学年。
九、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十、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辅导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在博士考试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博导联系方式、专业目录等均通过“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xisu.edu.cn/info/1113/2843.htm)对外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在博士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有新的文件规定,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三)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
联 系 人:王老师、吕老师
网 址:https://yzw.xisu.edu.cn/
电子邮箱:yzb@xisu.edu.cn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