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兰州理工大学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和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经过近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工科实力雄厚、理科水平不断提高、文科领域具有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30亩,校舍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39.6万册,电子图书113.6万册。
学校设有19个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并设有研究生院、温州研究生分院。师资导师介绍详见官网https://yz.chsi.com.cn/sch/viewZszc--infoId-2413274270,categoryId-10461790,schId-368588,mindex-12.dhtml。
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现有9个学科门类,涵盖了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冶金工程、自动化8个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3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4个学科进入B档。“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学校有“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4个、教育部科研基地6个,省部级科研机构34个。学校与兰州市、酒泉市、白银市、金昌市、温州市等20余个省内外城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酒钢公司、金川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兰石集团等20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40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加入了“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与台湾中正大学、昆山科技大学、静宜大学等签署了校际间的合作交流协议,与东南大学签署了第二轮(2018-2022)对口支援协议。学校通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西部特别项目、“2+2”、“1+2+1”等交流项目,每年派出300余名 师生赴国外学习交流。学校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招生资格,有来自34个国家的413名国际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秉承“奋进求是”的校训,大力弘扬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研究型专门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在23个一级学科和89个二级硕士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预计200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4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我校注册当年新生学籍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专业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请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按照对应的考点的公告按时按点进行,逾期不再补办,按照规定流程配合图像采集、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初试
五、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六、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目前的考研形势和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实际,理工科专业一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个别一志愿不满的专业有可能会有极少量的调剂名额,有接收个别调剂考生的可能。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1:1.2比例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七、录取
录取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七、学业奖学金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具体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除外)。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查询我校网站或咨询我校财务处。
九、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可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导师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3.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4.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非全日制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目前和我校开展校企联合培养的单位充足,完全可以满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保障,其中通过省教育厅评估后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白银新材料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5.从2017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上课方式等问题请咨询招生学院。热忱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直接联系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7.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8.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成绩单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9.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录取类别必须明确为“定向”或“非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非定向生须在入学前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到我校答案馆。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10.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1.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招收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12.鉴于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不确定性,原则上取得本科证书后方可报考。一志愿报考且初试通过后复试环节必须按照同等学力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
13.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既可招收全日制,也可招收非全日制,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14.由于国家对专业硕士领域进行了调整,我校的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原则上需要具备工科专业背景,具体的条件咨询机电学院和电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