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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大学社会工作(MSW)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9-18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一、浙江大学社会工作(MSW)项目简介

  浙江大学社会工作(MSW)专业学位项目依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相关学科,旨在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善于分析社会议题和解决社会问题,能在政府民生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境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媒体等领域,从事社会管理、社会政策研究、社会组织培育,福利项目开发与管理、福利服务的组织和投递、社会工作专业训练与评估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2020年浙江大学社会工作(MSW)项目计划招生20名,为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

  6.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本专业的报考专业为:社会工作硕士(035200)

  考试科目包括: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42社会工作原理、④437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原理和社会工作实务由我校命题。

  主要参考书:

  (1)社会工作导论,王思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2)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16年。

  (3)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16年。

  (4)社会政策概论,关信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2016年。

  四、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浙江大学报名点代码331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将直接用于招生、录取及入学等使用。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七、复试

  1.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再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3.本专业的复试方式为“面试+笔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英语听力和专业知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与调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学费、奖助与学制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为48000元/全程·生。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7.外国来华留学生学费及资助方式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三)学制:2年

  十一、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yjszs/

  关于本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咨询: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蒙民伟楼304-3,邮编:310058,0571-56662018,fjun@zju.edu.cn

  报考社会工作(MSW)的考生,请同时关注公共管理学院网上信息,网址:http://www.spa.zju.edu.cn/spachinese/13206/list.htm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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