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是由原纺织工业部建设的、以化学纤维高等教育为主的重点院校。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为我国第一所服装高校。1984年获批第二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学校坚持“求是创新、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坚持“以艺为主,服装引领、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特色现代服装时尚教育教学体系。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被英国《时装商业评论》(《Business Of Fashion》)评为中国最好的时尚高校,在全球时尚教育院校本科课程中位居前列,研究生课程“最佳长远价值”国际排名第2名。
一、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要求,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具有坚实服饰史论基础和宽阔学术视野,掌握历史学、社会学、艺术学、纺织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能够运用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方法,从事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研究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学术条件
报考我校“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除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学术条件:
1.报考“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研究”方向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相关学科理论基础,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报考“中国传统服饰的抢救传承研究”方向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和在抢救、传承、修复古织物方面的实践能力,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3.报考“中国传统服饰设计创新研究”方向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设计能力,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具有设计作品集或相关设计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登录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信息,并发至信箱yjszjy@bift.edu.cn。报考定向计划类型的考生须在表中相应栏目填写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5日-4月25日
3.考生须于2019年4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报名材料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务必选用EMS邮寄,并注明“博士生报名材料”。
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完成的《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的证明),考试时交验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交验原件)。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草稿),同等学力不要求。
(4)结合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撰写的关于个人能力、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及开展该领域研究所具备的优势的个人陈述及相应证明材料。
(5)本人撰写的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详细的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
(6)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
(7)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背面注明姓名)。
(8)政审表和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北京市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可从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9)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以上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
(10)获得境外学位证书考生除提交以上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
4.报考费:200元(含专业初审、报名、初试、复试费),通过缴费平台(pay.bift.edu.cn)缴纳,未缴费者视为审核不合格。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邮寄报名材料地址: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288145
四、资格审核和专业初审
(一)资格审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基本条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初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专业初审
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试实行专业初审。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业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专业初审,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研究基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其做出专业初审结论。通过专业初审的考生参加博士生考试。专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上旬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考生对专业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
五、考试
博士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考生应于5月10日至1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博士研究生准考证,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初试的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论文、思想政治理论。
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
3.初试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5日,初试地点为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倍确定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符合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包括综合素养(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其中综合素养(面试)满分9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分,复试总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1)中国服装史;(2)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各科目平均分和复试总分加权总成绩进行排序。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各科目平均分权重占总成绩的60%,复试总分权重占总成绩的40%;按总成绩排名名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复试、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方式进行,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招生计划:12名,含联合培养2名。
5.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录取结果5月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其他
1.录取的新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入学后由我校进行身体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2.学费1万元/年,学制3年。
3.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在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查询网址:http://yjs.bift.edu.cn
(2)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15号楼206西。
咨询电话:010-64288145
监督电话:010-64288281
电子邮箱:yjszjy@bif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