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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戏剧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时间:2016-06-02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2016年中央戏剧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若本部分内容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的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基础理论与规律,了解现代相关学科的进展与动向,具有各类相关艺术的广泛修养、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能力、较高的艺术鉴赏力、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能够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及研究工作,或在文化部门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16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8人(含推免生1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59人;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9人。我院2016年接收10名推免生,在我院《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收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导师招生限额之内。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两门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的笔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须符合我院相关研究方向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两门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的笔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照上述“3”的要求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我院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考试(报考研究方向限学术型):

  1.符合上述(一)(二)(三)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本年度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超过2名)。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本院,必须选择北京地区“中央戏剧学院”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信息无效。

  (一)网上报名日期及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告)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学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9日—1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北京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办公楼),确认报名信息并现场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五)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应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无复印):

  1.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并同时提交大军区政治部盖章同意报考的《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2.学历(学籍)证书:

  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成人)持学生证;

  参加自学考试,于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证明(须载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证书);

  参加网络教育,于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持网络教育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载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证书);

  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读研究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书》。

  3.网上报名编号(9位,前四位为1148);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对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若发现伪造证件将暂扣相关证件并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选择“中央戏剧学院”报考点,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通过互联网支付报名费、初试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请务必按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公告,通过互联网支付报考费(10月31日前)。

  (二)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三)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院属于一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含海外学历)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学信网010-82199588)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学院核验。未通过学历校验且不能提交认证的,不予准考。

  (六)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应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军区政治部盖章同意的《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在读研究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后准考,2015年12月14日至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

  (八)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因考试作弊、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停考者,请勿报考。

  (九)港、澳、台考生(经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审核)、外籍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经留学生管理处审核)请按照附件《注意事项》的要求报名(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处电话:010-56620503)

  六、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2015年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满分为100分)。

  科目三(满分为150分),科目四(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和本院考试日程表为准。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英语一、俄语、日语任选其一;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二、俄语、日语任选其一)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考试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五)初试方式:各科均为笔试。

  (六)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试题的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复试)。

  (七)初试地点:(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北京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

  (八)复试时间: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复试内容除专业外还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九)对本简章“三、(四)”条款中明确应加试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中国话剧、外国戏剧),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方能录取。

  (十)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研究生导师不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考试所有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七、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院另行通知。?

  八、录取

  我院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含考试诚信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院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含普通、成人、自考、网络),学院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新生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成人、自考、网络)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十、学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30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学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研究生回定向单位。?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院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

  我院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我院2016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之外单列;各位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我院《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收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所列限额),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报考资格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录取等其他事宜,均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其他

  在学期间待遇由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2016级研究生入学后,在昌平校区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昌平校区地址(邮件寄送请使用EMS 11185):

  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温都水城) 中央戏剧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02209

  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天通苑北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地铁2号线安定门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快速公交3线请乘坐安定门—温都水城线路。(快3公交车有三条支线,请注意选择安定门—温都水城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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