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5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42名硕士研究生,其中计划接收10名左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非定向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就业,所有非定向毕业生毕业时我院提供面试机会,择优留院录用。
二、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荐免试生。推免生需来电、来信向研招办索要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缴纳有关材料,并参加面试。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经我院复试合格获取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必须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者视为放弃待录取。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石油石化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a. 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c.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准予报考,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四、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所有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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