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人左右(学术学位1300人左右、专业学位70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其中,招收推免生计划控制在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半以内(原则上控制在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一半以内),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除《招生专业目录》中计划人数以外的新增计划,我校将全部用于招收调剂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党校毕业者除外),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见《专业简介》中各专业报考要求,文科专业毕业生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理科及含有数学科目的专业,外语专业只接收本专业毕业生报考)。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学历人员,须在2014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应参加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考试并须在2014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本科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0年8月底前高职高专毕业参加工作)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2年8月底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进行体检)。
4、其他要求:
(1)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三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四学生(包括提前毕业)报考;不接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经查实后,我校将不予录取。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和初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专业报考要求,否则,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和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2、考生应于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错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逾期不能补报。根据往年规律,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几日完成网上报名,避开高峰期,以免影响到后面的各项工作。
(2)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点、报考学校、考试方式、报考类别等。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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