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所航空制造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要求,我所拟开展2015年接收外校优秀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章程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国防科技事业及中国航空事业献身的精神,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二)申请人须为获得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名额占用申请人所在院校名额。申请人综合成绩须达到院系(本专业)排名前15%,本科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率须达到80%,本科学习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三)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我所2015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专业差异较大的跨专业申请。
(四)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外语水平良好。
(五)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招生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六)满足如下条件者优先:
1.公开发表过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著作的;
2.参加省部级及以上专业领域学术活动并获得奖项的;
3.已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主要发明人;
4.英语水平优秀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
二、申请材料要求
外校申请免试攻读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拟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1.个人简历;
2.学校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
3.本科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部门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
5.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专利或获奖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提交至我所,电子邮件主题应标注“2015年推免硕士申请材料——XXX学校XXX姓名”。
电子邮箱:edu_625@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桥北东军庄一号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人力资源部(邮编100024)。
三、申请程序
1.我所研招办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由所研招办电话通知申请人来所参加复试及体检。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我所将在材料审核完毕后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我所互联网主页(http://www.bamtri.com.cn/)中公布复试名单。所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不退还。
2.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总分权值50%;(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总分权值50%。
3.我所将综合申请人在校成绩、复试成绩情况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公布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附件: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考生专业目录
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研招办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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