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详见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学术型研究生:政治 外语 数学 经济学综合
2.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语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四)复试:初试合格并达到我所复试线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笔试、面试)
外语(面试)
经济学综合(面试)
2.专业硕士研究生:政治(笔试)
专业(笔试、面试)
外语(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复试时还须加考专业、专业基础两门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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