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类型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201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生2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我校将根据当年的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采取学校宏观控制招生总数,各二级学院、专业之间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相互调剂招生人数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注册时要验原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或2年以上的成人高校本科生(均须获得学士学位);
3.毕业不满2年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获得学士学位)报考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生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全脱产学习)的大专毕业生、成人本科毕业生(无学士学位证)报考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生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所报考相近专业工作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b.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2篇论文(第一作者)并获得厅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即前三名)一项以上;
c.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我校规定的四级分数线;
d.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e.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三、报考学科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科要求,凡不符合报考学科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基础医学
基础医学专业允许医学相关专业跨专业报考。
2.临床医学
只招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专业等除外)的考生。
3.药学专业
本科专业为药学、化学、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四、学位类型
我校招收的基础医学为学术型研究生(重点培养科研能力)学位类型;
临床医学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学位类型;药学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重点培养实践能力;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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