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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4-05-29     作者:考研资源网  所属栏目: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样,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实际录取人数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其它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13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一致。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о://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 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于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四、初试

1.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 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 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或委培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至3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九、违纪处罚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

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委培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3.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 考生可通过河南科技大学网站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招生学院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о位名称:河南科技大学 网址:www.haust.edu.cn

单位代码:10464 邮编:471003

联 系 人:陈老师 侯老师 电话、传真:0379-64231373

电子邮箱:yjsc@mail.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001

机电工程学院

0379-64231479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379-64231269

003

车辆与动力工程学院

0379-64231739

00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379-64231757

005

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0379-64231906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0379-64231914

00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0379-64282342

0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0379-64270160

009

物理与工程学院

0379-65626265

010

人文学院

0379-64242302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79-64231092

012

外国语学院

0379-64275851

013

经济学院

0379-65626162

014

管理学院

0379-65626118

015

医学院

0379-64830346

016

法医学院

0379-64830308

017

农学院

0379-64282340

018

动物科技学院

0379-64283833

019

林学院

0379-64282040

020

第一附属医院

0379-64830681

021

艺术与设计学院

0379-64231075

022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0379-64819930

023

体育学院

0379-64298732

024

第二附属医院

0379-63917131

025

第三附属医院

0379-6497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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