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含网络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在复试前应当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在线上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以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三、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要求准备、安装、调试相关硬件、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考生要确保设备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足够的电量。
四、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五、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仅可在桌面摆放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复试通知书》注明的文具。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配合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展示相关证件。
六、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七、复试各环节考核前,考生须提前20分钟备场,并根据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开展身份认证、应试环境展示等系列动作。正式开考后,网络会议室锁定,迟到考生不得入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九、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十、考生音频视频必须根据考务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十一、复试过程中,考生遇到网络通讯不畅、听不清问题等情况,应当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
十二、考生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十三、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屏录音录像,考后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
十四、复试结束,考生应按照考务工作人员要求退出远程复试会场,不得再次返回远程复试会场。
十五、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注:考务工作人员确认考生所处环境可以开展复试后,复试正式开始。